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第 1 页 共 7 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