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川智慧(0029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 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