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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诉管 理程序,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投资者投诉,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指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三条 投诉的来源包括来信、来电、来访,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 单位转办的投诉。 第四条 对于投资者的投诉意见,公司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处理投资者投诉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处理投资 者投诉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主要职责包括: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承接中国证监会投诉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