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