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与其沟通 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保持与会计 师事务所的及时沟通。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进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责,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 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