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0000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 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 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权 利、责任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行使和履行。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 《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案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 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