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喜临门 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 度。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 上交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除公司以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