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重大信息书面问询制度(2025年11月)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重大信息书面问询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 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喜临门 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等相关 工作。本制度中对控股股东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