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603008)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提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指 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工作部门,分管信息披 露事务。 第二章 选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