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6032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