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6882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具体标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相关人员; (四)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