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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3007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