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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AierAier(SZ:300015)2025-11-10 12:0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尔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由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 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勤勉义务。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