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爱尔眼科(30001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AierAier(SZ:300015)2025-11-10 12:02

第一条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 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爱尔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 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负责拟定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