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人员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风控中心为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 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 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职业化、专家型的内部审计队伍,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