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 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 能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 行股份、可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