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603633) - 徕木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 |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