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