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A | | --- | | | |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二章 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