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JUNZHENGJUNZHENG(SH:601216)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 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 错,导致公司承担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和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 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