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1 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无法符合 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