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Fuling ZhacaiFuling Zhacai(SZ:002507)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若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4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 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