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Fuling ZhacaiFuling Zhacai(SZ:002507)2025-11-11 09: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 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 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 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 括职工代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