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