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30116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 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 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