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3011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责任人、相关人员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或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的所发生事件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