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462 号 致: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的相关事宜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