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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600751) -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最少应有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