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 年 6 月 1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11 月 1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 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的负责 人、公司以及各子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