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部门、各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称 "各子公司")。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2021 年 4 月 1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11 月 1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