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 - 赣粤高速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 权事务等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