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0007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1.总则 1.1.为健全和规范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2.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 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1.3.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 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1.4.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工作实施细则由 董事会另行制定。 1.5.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的要求,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 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召开、负责 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的起草工作。 1.6.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 工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2.董事 2.1.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