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300889) - 融资管理制度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 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融资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 公司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 策。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的实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公司经 营需要,提出融资计划,经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 权限分别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融资时,应依据本制度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提交 申请融资的报告,内容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