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30088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 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备案。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