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3000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 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以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