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关联(连)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连)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并符合《香港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连) 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连)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