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是指公司对知悉公司内 幕信息的人士进行的登记与保密管理工作,包括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定、登记、 告知、报备、交易情况自查、保密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应当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 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协调与报送等事宜,为证券监管机 构的对口部门。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