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指事件发生的当日) 传递到信息披露部门和有关人员,并按照法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对外披露信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当出现、发生 或将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 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 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 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