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跟踪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