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 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