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112 第 001 号 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 新地中心 1 号楼 60、61 层 电话:86-24-23342988 传真:86-24-23341677 萃华珠宝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112 第 001 号 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如下: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赵程涛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