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00686) - 谨订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
本人╱吾等 (附註1) 地址為 為 北 京 能 源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港 幣1.0元之普通股 股 (附註2) 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 (附註3) 大會主席,或 地址為 為 本 人╱吾 等 之 代 表,代 表 本 人╱吾 等 出 席 本 公 司 謹 訂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星 期 五)上 午 十 一 時 正 假 座 香 港 干 諾 道 中168-200號 信 德中心西座10樓1012室(另 於 中 國 北 京 市 朝 陽 區 三 豐 北 里7號悠唐國際中心B座16樓 設 分 會 場)舉 行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股東特別大會」)(或 其 任 何 續 會),並 代 表 本 人╱吾 等 以 本 人╱吾 等 名 義 就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三 日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通 告(「通 告」)所 載 決 議 案 按 如 下 指 示 投票,如無任何指示,則本人╱吾等之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除另有指明者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詞彙具有通告所界定之相同涵義。 | | 普通決議案# | 贊 成 (附註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