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 关于吉电股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JEPJEP(SZ:000875)2025-11-12 09:15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委托,指派彭亚峰、刘晓航律师(以下简称"承 办律师")担任吉电股份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而出具,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