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 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肯特催化")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