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贝特(688759)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 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