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贝特(688759)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部分条款适用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办法所称"信息 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