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 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 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六条 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人员及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条 董事由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