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MarubiMarubi(SH:603983)2025-11-12 10:4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 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