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连)交易、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还应执行《广东丸美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