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 ...